2021年“五一”劳动节到来之际,请全院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、州委州政府七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,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“禁酒令”“八小时以外”行为规范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其它各项规定。驰而不息纠正“四风”,禁止用公款宴请、送礼;禁止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;严禁违规收受礼品、红包礼金、消费卡、电子红包;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;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;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;坚决杜绝变相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;严肃生活作风,坚决反对不健康、不正常、不规矩的行为,坚决抵制“节日腐败”。

祝您过一个廉洁、文明、愉快的节日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炉霍县人民检察院

2021年4月29日